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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实施《广西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就深入推进广西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做具体部署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31日电(梁玉桥 罗先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实施《广西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就深入推进广西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做具体部署,明确总体目标是:南流江、九洲江、钦江流域等各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率于 2018 年年底前达到 70%以上,2019 年年底前达到 80%以上,2020 年年底前达到 90%以上。到 2020 年,全区各市县规模养殖场依法配备雨污分流、粪污或沼液贮存设施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落实粪污资源化措施的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率达到 75%以上。

  畜禽粪污和沼液直排,是造成广西部分河流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针对最为头疼的量大面广的中小散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和沼液直排污染问题,《方案》提出实施“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为主的治理方式,强调加强指导和服务,让养殖户“管得住粪污”,种植户“用得动粪肥”。即要求所有尚未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做到不排污的养殖场户限期自行封堵排污口、依法配备粪浆或沼液贮存池,保证粪浆或沼液“存得住”;引入专业企业或组织农民合作社作为第三方,对养殖场户积存的沼液粪肥提供有偿“收运还田”服务,实现沼液粪肥“用得掉”。通过缩短工艺链条、减少处理环节、简化操作流程、提高专业水准、降低劳动强度,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难度,破除粪污资源化瓶颈,逐步杜绝粪污和沼液直排污染,做到“不排放”,促进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赢。

  《方案》要求,各有关市县党委政府要做好引导组织,拟定方案、出台政策、落实资金、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推动辖区内未杜绝直排养殖场户尽快完成“截污建池”;引入第三方,尽快形成“收运还田”市场化机制和能力,形成“不能排”的硬件和机制保障。农牧、林业、环保、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沼液粪肥施用面积、增加施用品种、提高施用收益;正确适用还田标准,防止错把沼液粪肥还田当作排污或灌溉,影响沼液粪肥正常还田施用;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大粪肥还田相关技术和装备研发,支持粪肥资源市场化配置信息平台建设,为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加强治理监管提供支撑;要将治理成效与养殖扶持政策资金挂钩,倒逼养殖场户尽快完成治理。

  《方案》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运作,按照“有偿清运、付费还田、成本自负、长期运营”的原则构建沼液粪肥收运还田市场化机制;引入粪肥还田保险机制,解除种植户用肥的后顾之忧。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党员干部的作用,组织好“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对农民实现“四个讲清”,即讲清法规政策、讲清危害风险、讲清具体要求、讲清治理收益,推动形成“不想排”的高度自觉,提高施用沼液粪肥的积极性。

  《方案》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粪污和沼液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掌握养殖场户的数量、养殖规模和品种、粪污产生和处理利用情况,创新执法方式,发动群众监督,对违法直排粪污和沼液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尽快形成“不敢排”的有效震慑。

  同时,《方案》明确突出目标导向考核,将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地表水考核断面及湖库监测点位的水质改善情况,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运用好河长制、湖长制,压实责任,保证进度,依照治理效果实施问责或给予表扬。

  据了解,“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治理方式已率先在广西最大的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流域的治理工作相关县区全面先行先试。玉林市福绵区和博白县,就取得了积极进展,有效遏制了之前禽畜粪污和沼液大量直排导致的严重污染。今年8月初与5月初相比,南流江横塘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下降约98%和43%,6、7、8月氨氮浓度分别是去年同期的约1/2、1/5和1/15,水污染态势得到初步遏制。(完)